无色夏日 发表于 2007-1-31 17:16

气愤之,气愤之,气愤之

气愤之一:元旦去长春小姐那里玩,她在国际会长中心工作,谈话中,我超级惊奇的发现《超级了八点》每次录节目都在这里住 (那是一个四星级的酒店),我问她”那一定有何炯了““有”“那你一定要过签名啦?”“我不感兴趣。”气愤之!
气愤之二,我三号要回家上学,节目组的人四号来。“正好”赶不上!!
气愤之三:我让小姐帮我要签名,还千叮咛,万嘱咐地说什么“一定要告诉她我多喜欢他的节目”“一定要买张漂亮的海报,让他多写点话”“一定要有礼貌”“....."可是小姐在四号忘了

一笑倾城 发表于 2007-1-31 17:20

楼主,是何炅
为什么要在乎被人的眼光啊,自己喜欢就好了!

水晶丹丹 发表于 2007-1-31 17:29

feetball 发表于 2007-1-31 17:42

宝贝以后见老大的机会有很多啊,你可以利用以后的时间去见老大啊。

就是LOVE炅炅 发表于 2007-1-31 17:50

宝贝以后还有机会啊

梅心竹影 发表于 2007-1-31 18:11

是国际会展中心,每次节目开始他们都要感谢一遍……

baby小宝宝 发表于 2007-1-31 18:29

不要泄气还有机会吗!

蝶心梦 发表于 2007-1-31 20:00

炅字打错了
宝贝不要泄气,以后还会有机会的

阿萌xiaobo 发表于 2007-1-31 20:12

不要气馁,总会有机会的!!

炅妹妹 发表于 2007-1-31 20:16

听上去真的很遗憾啊! 如果是我的话,我会哭死的
页: [1] 2 3
查看完整版本: 气愤之,气愤之,气愤之